形婚,到底应不应该收财礼?

形婚,到底应不应该收财礼?

形婚,形婚,既然是所谓“形式”上的,那到底该不该收财礼?这个问题困扰了不少人,总有小伙伴在后台留言,咨询彩虹君应该怎么办?

  

某些男同的观点是:本来就是形婚啊,为什么要给财礼?这个完全没道理,我又不跟你真上床,也不要你生孩子。说是装样子给点,那万一对方家里不退了咋办?还得扯皮。


某些女同的观点是:就算是形婚,男方也必须出一些财礼,我确实嫁到你家了,外人眼里就成泼出去的水,以后如果你要离婚,我就成了二婚,对女方而言,就算再找形婚也比男的困难,理应有一定补偿。


怎么说呢,持这样想法的人,我们不能说人家思想有问题,毕竟每个人性格、观念都不可能完全一样,对形婚这事的理解,和对钱财方面的底线也各有不同。


首先,男同女同,这两方的立场就有差别,因为尽管我们自己知道是怎么回事,可在不知情的其他人眼中,我们和普通男女并无不同,尤其是在婚丧嫁娶这类事上的传统观念,很难改变。

  

中国人嫁女儿,哪有不收聘礼的?几千年都这样,既然要做戏给别人看,那怎么能不做足?对女方来说,如果男方坚持不给,确实有点不好跟家人交待…也更容易让人生疑。


对于男方而言,一般要求生孩子的肯定要给彩礼,还得负担宝宝将来的生活费,学费等等。毕竟没有爱情作为基础,一个女人愿意经受怀胎生产之苦给你生孩子,还跟你姓,给予经济回报也是应该的。


对于不要求生孩子的男方,或许你觉得我们不上床也不要你干什么,甚至房子都不需要你买,还给彩礼干嘛?咱就当帮对方装个面子不行吗?这里分两种情况来说。


1. 女方经济条件不错:两人说好给多少钱的财礼,这钱由女方先借给男方(写好借据),婚礼前男方走个过场,再还给女方;


2. 女方经济条件一般:可以由男方先出下聘礼,但双方私下写好借款协议,约定好是否还款,以及还款方式时间等,并进行公证。


当然也有女方条件还行,但她就是觉得男方应该出点财礼的,这种人不是没有,我觉得这样的就只能先好好商量了。

  

这里我也要劝各位女同胞一句,在这个问题上,我们先做到尊重对方,那对方也才能理解我们,世界上完全不讲理的人不多,但如果双方都不愿互相妥协一步,很多事就比较难办了。


形婚从本质上来说,对男女双方的利弊是差不多的。一场合作的婚姻,可以为你们减少家人催婚的麻烦,保住你的工作,或是满足你们想要孩子的愿望等,男方得到了他想要的,女方也一样。至于麻烦你们也都会遇到,应付双方亲友的疲惫,或相处产生问题带来的烦恼等等。


既然我们天天说要男女平等,那就别一上来就把自己摆在弱势的地位,在形婚这事上,双方要公平协商,特别是关于敏感的钱财部分,谁都别想着占对方便宜,也别总抱着别人是不是想占我便宜的心态,合作首先要互相信任,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。


通过法律手段来合理保护自身权益(戳这篇:打算形婚?先弄清这些法律问题再说吧!),只要把准备工作做到位,其实财礼啊,房子啊什么的都不会是太严重的问题。总之双方一定要把该签订的协议处理好,而且一旦商定了就别再轻易变,正所谓一诺千金,别到了马上要办事之前,又这不行那不对的。。

  

曾经见过这样的案例,双方本来谈好形婚,男方答应给财礼并已支付给女方家人,谁知道马上要举行婚礼了…男方觉得形婚还是太麻烦,突然反悔说不结婚了,弄得女方非常尴尬!于是女方一气之下也不愿意退回财礼,她认为男方让自己丢人现眼,凭啥要还钱?


两人为此闹上法院,当然,此案例中因双方原本确实打算“假结婚”,故未领取真实结婚证,案子判起来也比较容易。依据《婚姻法》有关规定,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,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法院应当予以支持。


可如果双方提前都领了结婚证呢?这事恐怕就不好解决了。。到时各种撕B对骂有意思吗?而且指不定一闹,你们是同志的事实也会被揭穿。所以各位一定要冷静慎重,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来处理各种关系,这样才能让形婚这件事,真正为你提供一些帮助,而不是惹来更大的祸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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